记者昨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得悉,平谷大华山镇西牛峪村原党支书、村委会主任高保合使用虚拟旅游项目、收款不入账等方法,欺诈、纳贿达897.8万元,法院以犯欺诈罪、职务侵占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数罪并罚,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。
本年45岁的高保合已经在平谷区大华山镇西牛峪村担任10多年的村委会主任,2011年换届选举时一起担任村支书。他担任收取乡民的土地承包费,收钱时有的开收据,有的就打白条,钱则直接被其易手还了高利贷。多名乡民告发致使其落马。检方指控其涉嫌欺诈罪、职务侵占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,涉案金额合计897.8万元。
法院查明,2009年至2012年间,高保合收取的村集体土地承包费不入账,并以村委会名义对外告贷575.4万元。2010年至2012年间,其又使用党支书、村委会主任的身份骗得李某等6人的信赖,虚拟西牛峪村开发旅游项目需求资金周转等,许诺付出高额利息、供给虚伪典当,共骗得307万元。2009年至2012年间,高保合使用职务便当,在西牛峪村荒山开发等事上供给协助,先后收取石某等人钱款15.4万元。
关于指控的三项罪名,高保合悉数否定,并辩称自个是好官,钱都用于村里的开发和建造。
结尾法院一审判决,以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高保合有期徒刑12年;以犯欺诈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,罚金1.3万元;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;决议履行有期徒刑20年,罚金1.3万元。(记者 袁京)